湖南法治报讯(通讯员 郭朋程)近日,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法庭积极运用“双回路”矛盾纠纷化解机制,成功调解一起涉及32名农民工的集体讨薪案件,将纠纷妥善化解在诉前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。
讨薪无门,农民工遭遇忧“薪”事
时间回溯到2022年,柳某等32名农民工(平均年龄66岁),受包工头刘某、夏某的雇请,在其承包的河道改造等项目中从事临时劳务工作。劳务工作完成后,刘某、夏某仅支付了部分劳务工资,剩余的16万余元薪资却迟迟未发放。面对农民工的反复催要,刘某、夏某以“发包方没有支付完工程款,在跟发包方打官司”等理由百般推诿、拒不支付。被拖欠的血汗钱,成了悬在这群农民工心头沉甸甸的石头。
前端引流,“双回路”机制快速响应
2026年5月,万般无奈的32名农民工抱着最后的希望,一同来到衡东县人民法院石湾法庭,准备提起民事诉讼。承办法官了解到,本案属于典型的涉民生案件,原告方年龄偏高,证据材料薄弱,且诉求急迫,若直接进入诉讼程序,不仅耗时较长,还可能加剧双方矛盾。鉴于此,石湾法庭立即启动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,决定将该纠纷从诉讼路径切换到前端调解路径,快速将案件推送至石湾镇综治中心。这一“分流”,旨在发挥综治中心统筹协调的资源优势,为矛盾纠纷找到更快、更便捷的解决出口。
多元聚力,“一站式”平台联动调处
石湾镇综治中心接到法庭推送的纠纷后,迅速发挥枢纽作用,组织了由县检察院、石湾法庭、石湾司法所等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合调解。调解过程中,法官从法律角度分析利弊,向刘某、夏某释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,为其算清“法律账”;检察官发挥法律监督与支持起诉职能,为农民工群体提供坚实后盾;司法所调解员和综治中心干部则从情理入手,耐心细致地做双方的思想工作,引导换位思考。多方力量优势互补、同向发力,共同为当事人厘清事实、讲清法理、说通情理。
司法确认,给协议装上“安全阀”
经过多方努力,包工头刘某、夏某最终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,与32名农民工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,承诺在一年内分期付清所拖欠的全部劳务工资。为赋予这份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,消除农民工“对方随时可能反悔”的顾虑,石湾法庭当场依法对双方达成的调解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。这意味着,若刘某、夏某未按协议履行,农民工可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。至此,这起牵动人心的集体讨薪纠纷得以圆满解决。
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是探索新时代“枫桥经验”的创新实践。本案的成功调解,正是“双回路”机制优势的体现。它一头连着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,一头系着司法机关的为民初心,通过推动纠纷化解“单打独斗”转向“协同作战”,实现前端调解与诉讼的有机互补,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条高效、便捷、低成本的解纷新途径,让司法温暖直抵民心。
下一步,衡东县人民法院将继续依托“双回路”解纷机制,不断探索、深化多元解纷,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、护航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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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湖南法治报









